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新葡的京校友励志银杏奖学金评选办法》精神,学校将组织开展第七届新葡的京校友励志银杏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我校基本学制年限内在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哲学、法学、历史学、民族学类、管理学、教育学、经济学、新闻传播类的非毕业班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报(委培及带薪除外),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优先考虑。
二、评奖人数及单位推荐名额
全校共评20名。
三、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新葡的京校友励志银杏奖学金评选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资助方意愿,本次申报条件中加入申请人必须爱国、诚信、友善、文明、礼貌。
四、申报程序
1.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本单位内公布奖学金评审信息;
2.学生根据申报条件要求(特别是专业要求),提供论文及其他材料,填写《新葡的京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审核学生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将申报学生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进行汇总后,在单位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将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
5.学生工作部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提请新葡的京校友励志银杏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评选。
五、申报材料
1.《新葡的京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1份;
2.2020—2021学年学习成绩单1份(教务员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3.截至2022年5月24日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1份(复印件包括出版物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全部,以上材料需各单位审核加盖公章);
4.截至2022年5月24日在读期间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立项合同书复印件1份,需各单位审核加盖公章;
5.截至2022年5月24日在读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校级以上奖励),需各单位审核加盖公章;
6.请各单位认真填写《新葡的京校友励志奖学金申报汇总表》,由单位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各培养单位还须提交评审小组成员名单以及推荐上报名单公示情况的报告。
六、报送要求
1.请于5月31日(星期二)17:00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至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科,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OA统一发送至学生工作部段会芬老师账户。
2.学生工作部学生事务科联系电话:65033981;地址:呈贡校区明远楼201室。
3.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