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担负着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任务,同时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提供学理支撑。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和发展,应适应时代和实践发展的需求,遵循学科建设的一般规律、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的规律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的规律。申请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学位应当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政治素养、业务素养、道德素养以及科研创新能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学位委员会根据《<新葡的京申请博士学位学术创新能力审查办法(试行)>云大研院[2021]10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的学术创新能力是对培养质量的重要检验和学位授予的必要条件。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博士生须通过学术创新能力审查方得申请博士学位。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申请博士学位者在攻读学位期间须至少达到以下五项内容中任意一项:
一、学术论文(符合1-7其中1项)
1.公开发表于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SCI(含扩展版、集刊)的学术论文2篇(在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或摘登超过2000字以上的文章,每1篇视同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1篇);
2.公开发表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各所所刊或文科各一级学科学会主办的学术刊物的学术论文1篇;
3.公开发表于入选教育部“名刊工程”的学术期刊的学术论文1篇;
4.公开发表于《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求是》杂志的理论文章1篇;
5.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全文转载或摘登超过2000字以上的文章1篇;
6.被人民网、光明网、求是网、学习强国国家级融媒体作为头条推荐的理论文章1篇;
7.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上宣读并正式出版的英文论文1篇。
二、著作
二类以上出版社出版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学术专著、译著(不包括论文集、科普著作、工具书)1部。以学位论文发表的专著不得作为学术创新能力审查的支撑材料。
三、服务实践成果(符合1-2其中1项)
1.获得省部级以上党政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研究报告、咨询建议1项,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直接转化为省部级政策或实践项目1项;
2.被国家社科基金《成果要报》和《教育部简报》(原《高校智库专刊》)采用的研究报告1篇。
四、社科项目(符合1-2其中1项)
1.主持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
2.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1项。
五、获奖
获得哲学社科类省级以上优秀成果奖及以上奖项1项。(个人排名第二,须导师为排名第1)。
本办法自2021级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涉及成果均需以新葡的京为第一作者单位。2021年前入学的学籍年限内博士研究生按《关于调整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成果要求的通知》(云大研(2019)13号)或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由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1年10月9日